失恋三十三天

鲍鲸鲸

都市生活

亲眼看到我男朋友挽着他新欢的手,在新光天地里试喷香水的那一刻,世界“蹭”的一声,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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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

失恋三十三天 by 鲍鲸鲸

2018-5-27 06:03

  “成,没问题,从今天开始你包养我吧,我把工资全攒起来,给你买大钻戒。”

  “求婚方式呢,你去尼姑庵,让里面最老的尼姑手里捧着你的大钻戒,然后我出现了,老尼姑身后站着的弟子们就对我齐声嚷嚷,姑娘!嫁给他吧!以免步我们后尘。”

  他愣了三秒钟,然后笑着从床边跌落在地上,一边喊痛一边说,“黄小仙儿,你太恶毒了太恶毒了。”

  他重新爬上床,我躺在他肚子上,他摸着我头发,说,“我其实也有一个方案的。”

  “是么?说来听听,让专业人士给你点儿意见。”

  “我带你去海里潜水,潜到最下面时,我左手掏出戒指,右手掐住你氧气管子,然后问你同不同意。不同意?那我就一直掐着氧气管子。”

  这次换我震惊了,愣了半天我才开口说话,“乌龟找王八,臭鱼找烂虾,这话放咱俩身上多贴切啊。还是劳动人民有智慧。”

  但是这时年,连臭鱼烂虾的组合,都有人来插上一腿。

  我在别人的结婚场地上,长长的叹了口气。魏依然开口问,“黄小姐,没事儿吧?”

  我点点头。

  既然所有曾经倍加珍惜的回忆,现在想起来都已难辨真假。那么傻站在原地,保不齐什么时候人潮涌动我就瞬间被踩在了脚底。

  告诫自己,驱赶自己往前走的每一分钟里,我都在对那些将要被我藏进记忆深渊中的往昔说,对不起,不是我不留恋。而是代价昂贵,我负担不起。

  坐在这一片清朗的空旷里,我第一次有勇气,开始期待那种“轻舟已过万重山”的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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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*13*

  7月9日 星期六 晴

  前两天我到了公司,坐好以后,王小贱上下扫视我半天,然后露出一脸不齿,想说什么,但被我灼灼的目光瞪回去了。

 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,王小贱呈现出一个坐立难安的状态,终于,他忍不住了,转过身来皱着一张脸冲我说,“黄小仙儿,对不起,我实在不能坐在一只大号的茄子旁边工作。”

  我一愣,然后问道,“你丫说什么呢?”

  王小贱指一指我,“您自己低头看看。”

  我低头一看,羞耻感真是迎面扑来,我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背心,背心上还印着巴巴爸爸。而下面穿着的皱皱巴巴的棉布长裤,居然也是紫色的。球鞋更是点睛之笔,紫中微微泛黑。

  睡醒后,我挑离我手旁最近的一身儿衣服火速套上就走,根本没想到,阴差阳错,我居然穿了这么一身闪耀的装备。

 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王小贱,王小贱也是无力回天,“你自己选吧,是把上半身脱了,还是把下半身脱了?”

  要我选,我还是选脱了下半身,因为那平坦的上半身一露出来,我更无颜面对世人。

  “你就不能好好整理整理衣柜,挑出几件穿出来不让人笑话的衣服么?”

  因为明白自己的潜质,再怎么装扮也和“锦上添花”有些距离,所以我的衣服都是用来御寒和遮丑的,我的人生就是个“基本款”的人生,所以衣服也都用不着什么设计。

  而我那个衣柜,从分手后,就被我拉上了警戒线,轻易都绕着它走。迟迟鼓不起勇气打开它,是因为件件衣服上,都有回忆。

  今天睡醒以后,我看着自己那条历经风霜的红色运动裤,和已经穿过一轮儿的七八件师奶款T恤衫,终于决定,打开衣柜的大门,就算会被吸进回忆的黑洞里,我也得把能穿的存货整理出来。

  打开衣柜,我看见的不是衣服,而是一块块小墓碑。

  这件红色的薄外套,样子古怪不说,摸起来也是滑中微微有些扎手,触感让人毛骨悚然,但是,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大一寒假,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,在KTV里勇敢的唱了一首王菲的《光之翼》,这么不留退路的自爆短处,是因为一个还带着牙箍,牙箍里残留着香菜叶子的猥琐小伙,百无聊赖中一直在伺机勾搭我,为了让他认识到人生无常,软柿子般的姑娘也有力气大声嚷嚷,我便一把抢过麦克风肆无忌惮的唱了起来,唱完以后,猥琐小伙去了厕所,打牌的人们双膝颤抖目瞪口呆,全场的一片寂静中,只有他笑着看着我。

  后来他对我说,“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,但在我眼里,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,闪闪发光,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。”

 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,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。

  这件白色的大衣,冬天穿太冷,春天穿太热,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的几天,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,我和他第一次约会,我穿着这件衣服,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的沿着国子监那条街,从头走到尾,我很激动,但不知道如何表达,所以一路沉默的看着他;他滔滔不绝,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。初春北京的夜晚,乍暖还寒,我冻得发抖,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,他走到孔庙前,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,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,他转过头去看,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,牌子上写着,“禁止吸烟”。他微微一笑,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,我隔着烟雾,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,他说,“我们走回学校吧?”我腿一软,但却声音温柔的说,好呀。

  这条长裙,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,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,常常穿着它,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,全程都趾高气昂的手牵着手。他曾提出过申请,“宝贝儿,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么,每次看到你这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。”我无情的驳回了他的要求,因为在他身旁时,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,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。

 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,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,每拿起一件,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,兴致勃勃的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,我装扮好自己,坐到他面前,跟他轻声说,嗨。他说,你今天真漂亮。我指着衣服说,是它们的功劳。

  这些年下来,新衣服被洗的褪了色走了形,但好歹还在;而新恋情,却被放进了染缸中,被生硬的一染再染,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。

  不知不觉间,地上已装满了几个袋子,我坐在它们中间,沉默了一支烟的功夫,算作默哀。然后,我拎着这些袋子,打开门,坐电梯,走到小区的垃圾桶旁,把它们一一扔进了筒里。

  旧人说走便走,背影潇洒,生怕稍一回首便化作了盐柱,所以就算留恋,都不会再回头;而这些旧物,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那么多的好片刻,自己没有行动力,全凭我来决定它们的去留。回忆是病毒,附着在这些衣服上,我若是不狠心把它们抛弃,稍不留神,那些病毒便渗进皮肤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凯歌直通大脑,大脑反应不过来,便会让心跟着一起负担,于是我整个人,便会再次陷入自怜自艾的死机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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